锅炉运行中哪些情况下必须进行排污操作
锅炉排污是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,主要分为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两种方式。连续排污主要用于排除锅水表面高浓度盐分和油脂泡沫,定期排污则用于排除锅底沉积的泥渣、水垢和松软沉淀物。在实际运行中,以下几种情况必须及时进行排污操作。
第一,锅水水质指标超标时。当化验发现锅水溶解固形物、碱度或氯离子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时,说明锅水浓缩倍数过高,必须通过排污降低含盐量。尤其是氯离子超标会加速金属腐蚀,碱度过高可能引起汽水共腾,此时应立即加大连续排污量,必要时进行定期排污。
第二,锅炉启动初期和升压过程中。新装或长期停用后启动的锅炉,锅筒底部会积存大量铁锈、焊渣和安装残留物。在升压至0.1至0.2兆帕时,应进行一次底部排污,以排除这些杂质,防止其附着受热面形成二次水垢。升压至工作压力后,还需再次排污确认排污系统畅通。
第三,发生汽水共腾时。当锅水含盐量过高、有机物或油脂大量带入锅水,或者水位过高、负荷波动剧烈时,锅筒内蒸汽和锅水界面会产生大量泡沫,造成蒸汽带水。此时必须立即开启连续排污阀和表面排污装置,同时降低锅炉负荷,加强锅水化验,待水质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运行。
第四,锅炉底部定期排污周期到达时。按照锅炉运行规程,一般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排污,排污时间控制在15至30秒。对于蒸发量大、补给水硬度偏高的锅炉,应缩短排污间隔。排污时应在低负荷或压火状态下进行,因为此时锅水循环相对缓慢,底部泥渣容易沉积,排污效果更好。
第五,停炉保护前。锅炉计划停炉进行干法或湿法保养前,应进行一次彻底排污,将锅水中的盐分、泥渣和溶解氧尽量排出。若停炉后不排污,锅水冷却后溶解氧会加剧腐蚀,沉积物也会硬化结块,增加下次启动清洗难度。
第六,水质异常或受污染时。当发现给水硬度突然升高、凝汽器泄漏、回水带油或锅水颜色发黑发浑时,必须加强排污并查找污染源。例如回水带油会在锅水表面形成油膜,严重影响传热并可能引发过热爆管,此时应开启表面排污并适当加大底部排污频率。
第七,水位计冲洗和校验后。冲洗水位计会使部分锅水进入水位计汽水连通管,若长期不排污,连通管可能被泥渣堵塞,造成假水位。因此在冲洗水位计后,应顺带对水位计排污阀进行短时排污,确保指示准确。
排污操作需要注意:定期排污应在低负荷时进行,每次全开全关排污阀不超过30秒,多个排污点应逐个进行,严禁同时开启两个以上排污点,以免破坏水循环。排污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,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,防止泄漏造成水量损失和热量浪费。只有科学合理排污,才能有效控制锅水品质,防止结垢、腐蚀和汽水共腾,延长锅炉使用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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