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拆除长期闲置锅炉的请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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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拆除长期闲置锅炉的请示
XX市生态环境局:
我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设施设备,其中包括锅炉。近期,由于业务调整和人员变动,导致该锅炉长期处于闲置状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相关规定,为减少环境污染、节约资源,确保公共安全,现决定对长期闲置的锅炉进行拆除。
经过初步评估,该锅炉已无法继续使用,且其拆除工作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。为确保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,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拆除方案,并已经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了沟通,确保拆除过程符合环保要求。
考虑到拆除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,我们计划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执行拆除工作。同时,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拆除后的场地清理和恢复工作,确保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的正常生活。
鉴于上述情况,我们恳请贵局审批并指导我们的拆除工作。我们将严格按照贵局的要求和指导,确保拆除工作的安全、高效和环保。
特此请示,望贵局给予批准并函复。
XX单位
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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